2012/02/27

228國定假日 勞工出勤工資要加倍

228國定假日 勞工出勤工資要加倍
公務人員明天起有4天228連假假期,勞委會函文各縣市政府表示,228和平紀念日是勞基法規定的國定假日,應督促雇主依法給假並給薪,若當天出勤工資應該加倍
勞委會函文表示,依勞基法規定,228當天雇主需依法給假並給薪,若經勞工同意出勤,工資應加倍發給;勞工在休假日出勤後,如果自願換補休也是可行,但雇主不可片面規定僅能申請「補休」
勞委會強調,任何國定假日的出勤及工資給付,事業單位都應依法辦理,若雇主違反相關規定,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,就近向當地縣市政府申訴,以維權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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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8連假否 勞、雇協商即可


下周二為二二八和平紀念日,因為中間卡一天星期一,以致於讓很多雇主、勞工朋友們不太清楚能不能夠選擇連續休假的方式彈性休假?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動條件處處長陳慧玲昨(二十一)表示,只要經過勞雇協商後,雇主就可以讓勞工連續休假。
陳慧玲指出,和平紀念日為勞基法第三十七條所規定的應放假之日,雇主應依法給假、給薪,雇主若徵得勞工同意讓勞工在當天出勤者,工資應加倍發給,勞工於休假日出勤而自願換取補休者,也是可行的做法,但雇主不能片面規定勞工只能以申請補休的方式處理。
勞基法三十七條規定,紀念日、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,均應休假。陳慧玲指出,二月二十八日和平紀念日為法定應放假之紀念日,勞雇雙方若認為有必要比照公部門的行事曆調整作息,以便讓假期可以連續不中斷,可透過雙方協商方式處理,處理方式仍需依照勞基法相關規範。目前公家機關規定,二月二十七日星期一休假一天,但三月三日星期六必需補上班一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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