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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/02/12

整個月都加班…技工累到癱瘓 雇主賠千萬

整個月都加班…技工累到癱瘓 雇主賠千萬[link]


鄧姓電熔技工連續一個多月每天加班三到五小時,操到心臟病發,雖搶回一命但終身癱瘓,桃園地院認定是超時加班造成的工作職災,判雇主賠償一千三百七十多萬元。
鄧姓男子在江申工業公司任職,二○一一年八月廿四日工作時突然心肌梗塞,送醫急救後癱瘓,無法表達意識。,勞委會查出,鄧病發前一個月,加班一百十二小時,平均一天加班四小時;前二個月到半年,每月加班時數平均八十四小時,超過「每月不能逾七十二小時」標準。鄧妻以丈夫超時加班造成生病,向公司請求職業災害補償金。
法院審理時,江申公司稱鄧姓技工四年來健康檢查紀錄有肝功能異常、血脂異常、體重過重和膽固醇偏高,也有抽菸,是病因性的心臟病變;且鄧發病前加班量逐漸遞減,工作量並無增加,其餘同事均無異常,是鄧多年建康狀況不佳所累積的病。公司並無強迫加班,鄧的發病與工作無關,主張不賠。
法官指出,鄧發病日前一個月加班時數一百十二小時,發病日前二至六個月每月加班時數平均八十四小時觀察,顯然加班量逐漸增加,並非遞減。認定心臟病的誘發與超時加班、工作勞累有因果關係,是職業災害,判公司給付補償金。

2014/01/03

大埔案二審 4戶勝訴

4戶勝訴 大埔案成指標性案件

(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3日電)苗栗大埔案起源於民國90年,苗栗縣府申請新訂都市計畫,99年苗栗縣府為執行土地徵收將怪手開進稻田,引發多年爭議。
苗栗縣政府因應竹科竹南基地產業用地趨近飽合,以及竹南、頭份地區整體都市發展,民國90年申請新訂都市計畫,93年獲內政部同意,同年11月公開展覽,苗栗縣長劉政鴻94年底上任後持續推動。
竹南科大埔都市計畫區總面積154公頃,其中約136公頃採區段徵收方式開發,影響土地所有權者近千人,逾98%地主申領抵價地。
民國99年6月9日凌晨,苗栗縣政府動用警力、怪手開進即將收成的稻田,引發地主反彈組成「大埔自救會」抗爭,台灣農村陣線等團體加入聲援,促使副總統吳敦義(時任行政院長)出面協調,作出「劃地還農」政策指示。
經長期溝通,彭秀春(張藥房)、朱樹、柯成福、黃福記等4戶提出「建物原地保留」爭議難解,民國101年7月都委會第784、785次會議決議,確認4戶「拆屋」決議,自救會提出行政訴訟。
大埔都市計畫推動多時,多數地主等著開發完成配地,苗栗縣政府也面臨為開發大埔都市計畫向中央貸款新台幣45億元地方建設基金的龐大還款壓力,去年7月18日依內政部決議執行強制拆除作業。
大埔風波並未因4戶拆除而落幕,反而越演越烈,各方聲援力量匯聚訴求「土地正義」。如今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判決4戶勝訴,給予聲援團體信心,大埔案將成推動反土地徵收制度弊病、浮濫徵收的指標性案件。10301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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蘇蔡呼籲政府:大埔案不要再上訴

新頭殼newtalk2014.01.03 林朝億/台北報導
對於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在今日宣判大埔徵地一案,內政部區段徵收不合法、苗栗縣府拆遷違法,需還地給張藥房等4戶。民進黨前後任主席蔡英文、蘇貞昌同時呼籲內政部不要再上訴;蘇貞昌也說,遲來的正義,不是正義。
蘇貞昌也在臉書貼出他與拆遷後自殺的張森文合照說,2013年大埔強拆案件,張森文因此身亡,他還記得當時他的無奈,握著手誠懇而有寄望,「遺憾我們能做的依然太少,未能阻止憾事發生。」
蘇貞昌說,民進黨智庫已針對土地徵收條例之修法,與民間團體和學者專家進行研議,但願能透過更周延的法律,來保障台灣人民的基本權益。
蘇貞昌表示,遲來的正義,不算是正義。希望馬政府停止強徵圈地的土匪行徑,經濟發展無限上綱到違逆人民最基本的權益,這永遠都不是主政者可心安理得的事情。
蔡英文則說,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在更審時判決大埔農地區段徵收違法,這個判決與其說是遲來的公道,其實這更是一場我們必須記取的血淋淋教訓。因為房子拆了,或許可以重蓋,但家破碎了,卻永遠都沒有辦法復原,而過程中政府公信力的全然瓦解,更讓我們付出慘痛的代價。
蔡英文表示,大埔的這一課告訴我們,對政府來說,沒有什麼比確保人民的安居樂業更為重要,政府的施政一旦違背了這個原則,就會失去人民的信任。而面對政府的錯誤作為,身為這個國家的一份子,我們只有不斷奮起反抗,直到錯誤被改正,權益獲得確保。這個判決,不是一個階段的結束,而是我們持續為這些價值努力的開始,過程中所有為土地正義和人權努力投入的朋友們,辛苦了。
蔡英文呼籲政府立即放棄本案的上訴,除了立即研擬措施賠償拆遷戶損失外,並且要追究相關官員責任,而在土地徵收相關法規的修正上,也請國會要加快腳步,務必讓這樣的遺憾不再發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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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埔土地徵收部分遭撤銷 內政部:尊重判決

台中高等行政法院針對曾經引發爭議的大埔案,作成撤銷部份區段徵收處分的判決,內政部今天下午回應表示,本案的審議過程嚴謹合法,而且還有的訴訟被法院駁回,內部部對法院的「不同看法」表示尊重,會在收到判決書之後,要求苗栗縣政府對本案提出說明,研議後續相關事宜。(繆宇綸報導)
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,再度引發外界對大埔案的關切,多位關切本案的社運人士,也到內政部表達立場。蕭家淇表示,法院判決大埔區段徵收案有四戶土地、兩戶建物撤銷,其餘19戶則予以駁回。本案當初發回更審,主要理由是希望查明本件區段徵收案是否已經考量公益性、必要性,以及是否符合比例原則,而本案已經經過12次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、10次苗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、兩次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委員會,過程嚴謹且完全依法行事『本案法官有不同看法,本部予以尊重。本次判決僅就四戶九人部份判決予以撤銷,其餘19人部份予以駁回......所以其引據的理由和意旨為何,我們必須等收到判決書之後,再請需地機關,也就是苗栗縣政府,就判決理由提出說明,我們再來研議後續相關事宜......』
報導指出,法院判決質疑本案「協議價購」不夠完備,並認為本案缺乏公益性及必要性,蕭家淇說,協議價購程序「可能不夠嚴謹」,但詳細內容仍然要看判決書;本案其他19戶被駁回,顯示全案公益性、必要性並未被否決。至於本案是否上訴,則要等收到判決書之後再作決定。

2011/11/10

放無薪假公司停業 須付資遣費、基本工資

放無薪假公司停業 須付資遣費、基本工資

中國時報【葉德正╱新北市報導】
新北市三名科技公司員工,因經濟不景氣放了十六個月的無薪假,事後公司來信告知停業,三人認為此信代表雙方終止勞動契約,要求公司支付資遣費和無薪假工資,但公司卻以三人無薪假期間未提供勞動,加上其中二人無薪假期間又找新工作,視同自動離職拒付,三名員工憤而告上法院。
法官認為,企業因不景氣停業,須歸責雇主;公司未告知終止契約前,放無薪假的員工謀生另找新工作,不影響雙方契約關係,最後判公司須支付三人二六○多萬元的資遣費和無薪假間的基本工資。
板橋一家已停業的科技公司三名資深員工,九十七年間,因金融風暴,公司先減薪,再放無薪假。直到去年四月,公司寄了封信,內容提及公司停工超過一年,目前沒有復工條件,感到無限惆悵,會等資金解套再處理。
三名員工認為,公司寄來的信等於終止雙方的勞動契約,依法應該支付他們資遣費,加上十六個月的無薪假,公司也須支付他們基本工資。
理期間,公司反駁,當時放無薪假時,是經員工同意,而且三名員工在無薪假期間未提供任何勞務,公司當然不需支付工資;而放無薪假期間,其中二人都已找到新工作,等同自動離職,當然不用資遣費。
板橋地院法官認為,因經濟不景氣,公司須減產或停工時,可經勞工協商同意後,暫時縮減工時及依比例減少工資,但對支領月薪的員工,仍不得少於基本工資的月薪。認為公司仍須支付三人這十六個月無薪假期間共廿七萬元基本工資。
板院也指出,公司未告知終止契約前,放無薪假的員工謀生另找新職,並不影響雙方契約關係,公司的信件等同終止契約,業者依法須給付遣散費,最後做出上述判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