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/06/25

法官醉鬧遭處分 「放1年無薪假」


法官醉鬧遭處分 「放1年無薪假」

  
陳鈺林因酒後鬧事,遭處分休職1年。翻攝照片
【劉昌松、胡守得、王文傑╱連線報導】公懲會和法務部檢審會,昨分別對3名行為不檢的司法官做出懲處案。其中花蓮地院法官陳鈺林今年2月和涉貪員警上夜店喝酒,酒後和客人發生爭執,公懲會認為,陳違反法官倫理規範、公務員不得驕恣等規定,決議處分他休職1年。

休完再回來上班

陳鈺林昨得知處分結果,只淡淡回應:「尊重公懲會決議。」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表示:「不用談處分輕重問題,要問民眾能否接受這樣的法官,放1年無薪假後,還可以回到法院上班吧。」
今年2月20日凌晨,陳鈺林在街上偶遇花蓮警分局警官郭汝俊,當時郭正因涉及電玩弊案遭查辦,但陳仍不避嫌與其相約到夜店喝酒,不僅如此,陳酒後還和同桌酒客吵架,後來雙方到派出所排解糾紛時,陳竟嗆聲自己是法官,被公懲會認為酒後失態,言行不檢,有損司法人員端正形象,因此做成休職1年的懲戒。
另外,南投地檢署檢察官葉清財,原涉2起栽贓案被查辦一度遭停職,後獲判無罪定讞復職,但法務部檢審會認為,葉辦案有督導疏失已影響檢察信譽,仍決議記小過2次。至於已轉任律師的呂維凱,去年請辭嘉義地檢署檢察官獲准後,急著在卸職前,上網刊登廣告徵求受僱律師,被處以申誡1次。
台中地檢署檢察官黃如慧則因偵破江國慶冤死案,檢審會昨天通過記2大功表揚她。 

法官酒後失態示意圖

陳鈺林酒後和同桌酒客吵架到派出所調解時,陳不但用水杯潑對方,還嗆聲自己是法官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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