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/04/25

郭冠英罵台撤職後回任領退休金不違法

銓敘部:郭冠英回任不違法[link]

(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7日電)前新聞局官員郭冠英復職到省府任職,未來可領高額月退。銓敘部長張哲琛說,郭冠英回任依法有據,但首長應考量社會觀感。
媒體日前報導,曾以「范蘭欽」筆名發表辱台言論遭新聞局免職的郭冠英,沉寂5年後,3月初悄赴省府接任外事業務秘書;郭冠英不久後將可屆齡退休,每月可領高額退休金。
考試院今天召開院會,有考試委員詢及郭冠英案,想了解到底是怎麼一回事。銓敘部長張哲琛也向試委們說明法令規定。
張哲琛會後受訪指出,郭冠英當初是因為言語不當被公懲會撤職,停止任用3年,依照懲戒法規定,撤職後,停止任用期間滿,還是可以復職。
張哲琛解釋,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有規定,喪失中華民國國籍、犯內亂外患、貪污罪等,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,郭冠英並沒有違反這些不能再任職的規定。
張哲琛說,郭冠英回任依法有據,現在最大的問題是,郭冠英再過幾個月就要退休,這種做法是否妥適,機關首長也必須要考慮到社會觀感問題。他說,公務員被撤職後還能再回任的案件過去也有,但「不會太多」。
考試院官員則說,依照公務人員退休法,辦理退休「以現職人員為限」,如果郭冠英沒回任公務員,過去累積的年資也領不到退休金。1030417

如果對郭冠英 的 范蘭欽 不了解的人可以看 wiki 介紹:
http://zh.wikipedia.org/wiki/%E9%83%AD%E5%86%A0%E8%8B%B1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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郭冠英退休案 監委:恐難挽回[link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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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稿時間:2014/07/03 18:31 最新更新:2014/07/03 20:32
(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3日電)台灣省政府錄用前行政院新聞局一等秘書郭冠英遭糾正,提案監委錢林慧君今天說,郭冠英已被銓敘了,「或許這次無法挽回」。

郭冠英遭彈劾停職期滿後回任省府,引發屆齡退休可領高額月退爭議。錢林慧君日前申請自動調查,監察院下午通過糾正任用郭的台灣省政府。

對於銓敘部已經退回郭冠英的退休申請,錢林慧君說,不知道這次是退真的還是退假的?對於郭冠英的退休案,她認為,郭冠英已經被銓敘了,或許這次無法挽回,但希望不要再有下次。

銓敘部退撫司長呂明泰說,監委糾正是針對機關,而不是針對個人的糾舉,後續就要釐清糾正案足不足以影響郭冠英的任用,如果任用是違法的話,就會被撤銷任用,就沒有退休的問題,但如果僅是任用有瑕疵但不違法,郭冠英就可以合法辦理退休。

銓敘部銓審司長鄭政輝說,郭冠英的甄選過程是否違法,監察院認為有不當,還要看台灣省政府的答辯與說明,除非撤銷郭冠英的派令,自始沒有任用,也就沒有銓審的問題,全案還是要看台灣省政府怎麼處理。1030703

任用郭冠英 監委:因人設事

(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3日電)監察委員錢林慧君今天說,台灣省政府錄用前行政院新聞局一等秘書郭冠英,相關任用有因人設事疑慮,也損及台灣省政府威信。

郭冠英遭彈劾停職期滿後回任省府,引發屆齡退休可領高額月退爭議。錢林慧君日前申請自動調查,監察院下午通過糾正任用郭冠英的台灣省政府。

監察院新聞稿指出,郭冠英曾因辱台言論遭監察院彈劾,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予以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,今年3月10日再任台灣省政府外事秘書後,又立刻在4月22日辦理退休,引發各界爭議。

錢林慧君說,台灣省政府明知依公務人員退休法,錄取郭冠英僅能服務4個月就屆齡退休,為符合限齡任用規定,爭取於郭冠英屆滿65歲前予以任用,未依公告內容,就初審合格者,按照實際需求擇優選取一定人數通知面試,僅採書面審查,徵選過程失之草率,且程序欠缺完備性,違反公開及誠信原則,甄選過程有許多違失。

她認為,相關任用有因人設事的疑慮,法理情也失之正當,社會觀感甚差,損及台灣省政府的威信。

她說,台灣省政府甄審委員會考評的評分標準,除就應徵者的學經歷等資格條件審查外,也必須參考機關首長綜合考評、單位主管考評評分,破壞機關首長、甄審委員會及單位主管各自不同的權責分際,也違反公務人員陞遷法。

根據監察院公布的資料指出,郭冠英徵審時,占20%的主管考評,在參與的7人是最低分,僅拿到15分,但占50%的機關首長考評拿到48分,是7人最高,甄審委員會考評則是排名第3。

錢林慧君還列出台灣省政府任用郭冠英的大事紀指出,郭冠英在3月4、5日進行書面考評後,6日召開人事甄審暨考績委員會,會議僅進行30分鐘就圈定郭冠英,人事室當天下午4時41分填報到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,48分鐘後就函復同意,7日便發布郭冠英派令,10日郭冠英就到任。她說,這是有史以來看到中央政府效率最高的一次。1030703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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