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/06/14

行人違規被撞死,怎麼賠?


老婦穿快車道被撞死 法官判子女須賠


NOWnews.com 今日新聞網

2012年5月27日 14:37
2012年5月27日 14:37
社會中心/桃園報導

桃園縣一名老婦前年7月晚間違規穿越中壢市延平路的快車道,被騎重機車的鍾姓駕駛擦撞,老太太倒地,頭部受傷,五天後不治,鍾也滑倒、連人帶車撞到路旁水泥地,頭部受創。桃園地院今天判決老太太侵犯路權,過失較嚴重,判鍾不用賠,反而兒女要賠73萬餘元。

老太太過世後,5名子女以繼承人身分,向鍾求償40多萬元喪葬費,以及5人各一百萬元的精神損害;鍾也反告,主張老太太的繼承人賠修車費和工作損失等一百多萬元。

經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,認定老太太穿越快車道是肇事主因,鍾姓駕駛沒有酒駕也無超速,是次要原因。法官根據鑑定報告認定陳老太太的過失四分之三,鍾文勝四分之一。

依過失比例計算,老太太五名子女可獲賠7萬5千元到18萬餘元,但5人已共領強制險理賠金160萬元,保險金已足額賠償,判肇事者不必再掏錢賠。而鍾求償部分,判老太太五名子女共同賠償73萬元,如同要吐還老太太的保險金。

「我們失去親愛的母親,還叫我們賠對方,這社會還有公理?簡直是恐龍判決」、「要我們賠,那他還給我們一個媽媽」,死者女兒陳怡辰和陳卓金氣得開罵,揚言要上訴到底,討公道。騎重機車撞到老太太的鍾姓駕駛則說自己也是受害人,希望判決可以提醒行人也該遵守交通規則,不能侵犯別人的路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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撞死闖紅燈老翁 酒駕男判賠

(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14日電)有酒駕紀錄的黃姓男子去年8月又貪杯酒駕,結果撞死闖紅燈的88歲老榮民,事後老榮民家屬提告。台北地院審理後,判決老榮民家屬可獲賠新台幣168萬餘元。
法院今天公布判決指出,黃姓男子曾因酒醉駕車涉犯公共危險罪,遭檢方緩起訴處分。但他執迷不悟,去年8月深夜間又酒後騎機車,撞死闖紅燈的行人周姓老榮民。黃男事後遭法院依過失致死等罪,判處1年徒刑確定。
老榮民的中國大陸籍配偶表示,由於丈夫意外去世,導致她今年無法如期申領身分證,暫時也無法領取榮民眷屬補助費等,因此提告求償250萬餘元。
法院審酌兩造過失,認為黃男、老榮民應各負95%、5%責任,因此判決老榮民家屬可獲賠168萬餘元。全案可上訴。10106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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