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/02/27

陳鈺林粗口停職案 法官促查地院歷任院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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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鈺林粗口停職案 法官促查地院歷任院長
〔記者侯柏青、楊宜中、項程鎮/綜合報導〕花蓮地院法官陳鈺林爆粗口鬧事被停職;司法院人審委員、台北地院法官林孟皇昨在「法官論壇」撰文,認為陳鈺林成為「實任法官」過程中,司法院應調查歷任院長是否善盡職責考評,否則應負行政責任。
法官的進程分三階段:「候補、試署、實任」;據了解,司法院在97年度第4次人審會決議,通過花蓮地院法官陳鈺林成為實任法官案;林孟皇說,法官要成為實任法官,除了書類審查,品德操守、敬業精神也是重要考評項目,這些屬於院長的權限。
林孟皇說,根據媒體報導及司法同仁在法官論壇的說明,顯見法官陳鈺林平日就有道德操守上的問題,他認為,應透過陳鈺林的個案,去檢視那幾年陳鈺林所屬的花蓮地院院長,是否有善盡考核的職責?
林表示,若歷任院長善盡考核之責,而合議制的司法院人審會卻審查通過陳鈺林的實任案,就只能推給「歷史共業」;但若院長們未善盡職責,就應負起行政責任,若他們還在擔任行政職務,就應免兼;若已成為陽春法官,也應予以忠實記錄曾工作不力,使他們不能再派任行政職務。
他建議,唯有如此,才能讓所有現任院長,或未來有志任院長的人,都能善盡對「候補、試署法官」的考評責任,未來才能避免少數不肖法官使整個司法形象跟著陪葬。
司法院官員指出,陳鈺林的候補、試署、實任期間,多在基隆、花蓮兩地的地院,地院高層多次發現陳酒品差、交往複雜,所以在陳鈺林的考評資料上註記,陳也因而一度在升任試署法官考評時未過關。
花院院長︰任內陳無重大違紀
花蓮地院院長林陳松昨天說,過去幾任花蓮地院院長是否對陳鈺林未善盡考核之責,他不予評論,但在他擔任院長期間,陳鈺林沒有發生重大違紀事件;這次事件,他已依法定程序以最快速度處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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